鄭州市軌道交通14號線一期昌黎主所市政道路接駁項目直接委托預公示

一、采購人名稱

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二、采購項目名稱

鄭州市軌道交通14號線一期昌黎主所市政道路接駁項目

三、采購項目概況

鄭州市軌道交通14號線一期昌黎主所位于西四環(huán)與龍華路交叉口附近,昌黎主所主出入口位于龍華路(鄭裕路)?,F(xiàn)因主出入口被市政綠化樹木阻擋,消防等大型車輛不能順利進出,需對阻擋出入口的市政綠化樹木及龍華路部分人行道進行遷改,具體內(nèi)容包括市政綠化樹木開挖移栽、人行道結構拆除、道路恢復等相關內(nèi)容。項目工期預計為1個月,質保期為1年。

四、擬采用的采購方式

直接委托

五、擬定供應商

鄭州市軌道交通14號線一期昌黎主所市政道路接駁項目直接委托鄭州市政集團有限公司。

六、直接委托采購依據(jù)

本項目所涉及的龍華路(鄭裕路)道路由鄭州市政集團有限公司(曾用名鄭州市政總公司)進行施工并負責后續(xù)維護管理,經(jīng)調(diào)研具備協(xié)調(diào)圖紙變更手續(xù)及人行道開口等道路接駁條件。根據(jù)分公司《合同采購管理辦法》第5.8條直接委托:“a)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的”規(guī)定,選擇直接委托唯一供應商的方式進行項目施工。委托單位:鄭州市政集團有限公司。

七、其它事項:

對該項目擬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采購項目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fā)出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采購人異議受理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公示期結束后,若無異議,則與公示的擬定供應商進行直接委托。

如對采購人異議受理部門的異議答復仍存在疑問,可向采購人投訴受理部門提出,后續(xù)按我司相關流程辦理。

八、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鄭亮

聯(lián)系人電話:17537100780

異議受理部門: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企業(yè)管理部

異議受理電話:0371-55169731

投訴受理部門: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紀監(jiān)審計部

投訴受理電話:0371-5516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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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  物
征  資
生  供
產(chǎn)  應
性  商